市自然资源局召开建设项目临时使用林地论证会
近日,市自然资源局在周村区林业服务中心组织召开了热力管线建设项目临时使用原山大道两侧绿化带林地论证会。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程荣臣主持会议,市自然资源局人事组、林政组、市林业站、周村区林业服务中心和项目建设单位淄博众信热力开发有限公司有关人员参加了论证会。
会议听取了淄博众信热力开发有限公司、区林业服务中心关于热力管网工程介绍及使用林地情况的汇报,围绕热力管线项目临时使用林地政策规定、树木采伐和移植以及绿化带植被恢复等问题进行了分析论证。会议认为,周村区热力管网建设是淄博市民生工程,项目实施对淄博经开区棚户区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供热配套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项目建设临时使用原山大道两侧绿化带林地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符合我市相关政策要求。 会议要求,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用地申报材料,并对地上附着物进行补偿,按时足额交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待临时使用林地审批手续完成后方可动工。建设单位要在批准的用地范围内施工,工期不超过4个月,完工后2个月内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周村区林业服务中心负责植被恢复工作,待建设单位恢复林业生产条件后,按照不低于原绿化标准的原则,年内完成植被恢复工作。